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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红:对于要改变自身阶层的男人,实用的才是真爱情

2017-03-26 闫红 大家


文 | 闫红


▍一


在《成都》还没有被改编成一首适合两会期间演唱的歌之前,我一直觉得它是城市版《小芳》:都有一个要离去的地方,都有一个要丢下的姑娘,都是左右为难,画面感也都很强。


《成都》里是:“让我掉下眼泪的,不止昨夜的酒。让我依依不舍的,不止你的温柔。余路还要走多久?你攥着我的手。让我感到为难的,挣扎的自由”;《小芳》里则是:“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,你和我来到小河旁。从没流过的泪水,随着小河淌”。


犹记遥远的1993年,《小芳》横空出世,盛况不亚于《成都》。电视上,街头巷尾的磁带店里,没完没了地播放的全是这首歌。它尤其深深打动了那些曾经上山下乡的中年人,谁的记忆里没有个“小芳”呢?就算没有,也得装作有,不留个背影在某地,拿什么风干下酒?


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,上山下乡的记忆几经磨洗,渐不分明,“小芳”却剪了辫子,进入城市,从小河边,穿越到玉林路的尽头。不变的,是那种感情模式,还是一个想走,一个要留,一个要捡的一个想丢。


并不是说,《成都》参考了《小芳》,而是,那种年轻时的爱与离别,是个经典模式,是经典的文学模式,也是经典的感情模式。


这模式,打古时候就开始了。比如元稹的《莺莺传》里,张生游历到蒲州,借住在普救寺,遇见崔莺莺,震惊于她的美丽,展开没皮没脸的追求。红娘要他明媒正娶,张生说:“数日来,行忘止,食忘饱,恐不能逾旦暮,若因媒氏而娶,纳采问名,则三数月间,索我于枯鱼之肆矣。”


他的意思是他急火攻心等不得,崔莺莺倒也接受了,两人偷期密约于西厢,崔莺莺朝隐而出,暮隐而入,如是数月之后,似乎得有个结果。


在以这段故事为底本改编而成的戏剧《西厢记》里,崔莺莺的母亲郑氏像眼下的丈母娘要求女婿买房一样,要张生皇榜高中,才肯把女儿嫁给他,但在《莺莺传》里,郑氏并没有明确表态。是张生自己要去长安赶考,去了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

他给出理由是这样的,“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,不妖其身,必妖于人。使崔氏子遇合富贵,乘宠娇,不为云为雨,则为蛟为螭,吾不知其变化矣。昔殷之辛,周之幽,据百万之国,其势甚厚。然而一女子败之,溃其众,屠其身,至今为天下僇笑。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,是用忍情。”


意思是,像崔莺莺这样的美人,不祸害别人,就祸害自己。他还用褒姒做例子,说这样的妖孽他接不住,宁可忍住自己的感情。


他说得头头是道,但接不住你别去撩啊,当年红娘要你娶莺莺时,你回答的,可不是这个版本。更滑稽的是,作者还说,很多人称赞张生是“善补过者”,敢情他这始乱终弃还成美德了。


▲ 《西厢记》剧照


▍二


相形之下,同样是离别,宋朝词人辛弃疾笔下就深情得多。他有一首《念奴娇·书东流村壁》,写得也是年轻时候的爱与离别:


野棠花落,又匆匆过了,清明时节。刬地东风欺客梦,一枕云屏寒怯。曲岸持觞,垂杨系马,此地曾轻别。楼空人去,旧游飞燕能说。


闻道绮陌东头,行人长见,帘底纤纤月。旧恨春江流不断,新恨云山千叠。料得明朝,尊前重见,镜里花难折。也应惊问:近来多少华发?


据说是在1178年的春天,他被江西帅召为大理少卿,途经池州东流,想起当年曾在这里爱过一个女子,春天还在,人已不再,只留去了又来的燕子,能为那段爱情作证。


少年时候读这首词,对着“此地曾轻别”五个字发了好一会儿愣,虽然也有版本写作“此地曾经别”,但我坚信,当年辛弃疾写的就是“轻别”。


年轻人总把离别看得太“轻”,以为就是一转身,谁都可以没有谁——等等,难道不是这样吗?人到中年的辛弃疾,即便这样长吁短叹,若是人生可以重来,他还是会,毫不犹豫地离开她。


在当年,相对于面前的她,更重要的,是通向远方的路。辛弃疾也好,原型为元稹本人的张生也罢,他们都不是贾宝玉,得一份爱情,就可以安身立命。他们的梦想在远方,要建功立业,要为世人瞩目,遇到崔莺莺或是那无名女子时,他们都才刚刚上路,这段爱情,不过是一个驿站,是他们必然要舍下的途经。


前几天看到非虚构写作者王琛写的一篇关于作家阿乙的文章,通篇都很精彩,尤其有个细节,写阿乙从警校毕业之后,分到偏远乡村,他未能免俗地恋爱,虽然对方都是当地乡干部的女儿,他仍然不会告诉县城亲友。


“最无耻的一次,女友吵架,留了纸条跑掉,纸条上写满错别字,意思很清楚:再也不回来了。艾国柱窃喜,收好纸条,留作武器,如果对方回来,他就拿出证据,喏,你说过,分手了。”


原名为艾国柱的阿乙则自己写道:“女人在那里就像木板上的蛋糕,如果我不能克服饥饿,跑去吃了,老鼠夹子就把我夹住,我就要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上一生。”


真实得让人寒心,却也足够诚恳,当女人以为已经织下爱情的天罗地网时,男人其实早已遁出,冷酷地看着女人作茧自缚。这些偶尔停驻的年轻男人,即便会因为疲惫或是荷尔蒙旺盛而一时软弱,但要走的时候,自会抬起脚来。


所以刘巧珍注定留不住高加林,等他归来,她已为人妇。不用怨艾于这时间差,唐朝时杜牧那首诗写得很清楚:“自是寻春去较迟,不须惆怅怨芳时。狂风落尽深红色,绿叶成荫子满枝”,十四年前,他在湖州为吏时,也曾爱上一个姑娘,十四年后,他故地重游,曾经的誓言,早已成空。


冷酷无情也罢,温情脉脉也罢,实质上都是一样的。实质就是崔健唱过的那几句歌词:“你要我留在这地方,你我要和他们一样,我看着你默默地说,噢,不能这样。 ”


要等到中年,征伐已了,远方的边界已经被测量,你知道自己不过如此。衰弱感不动声色,侵染过来,那些曾经被你轻易抛洒的爱,突然如珍似宝,旧日太远,此为灯塔或是路标,你要借助它,重返年轻时代。


于是你忘记发过的狠,不能出口的恶意,忘掉曾经冷酷如铁石般的自己,你对自己说,你年轻过,爱过,更重要的是,你被人爱过。你用当年爱你的那个人的眼睛看着自己,想象她惊讶疼惜你的苍老:料得明朝,尊前重见,镜里花难折。也应惊问:近来多少华发?


这样一种回望,说到底,不过是一种自怜,与那个人无关。


▍三


当然也有相识于微时,最后花好月圆终成眷属的爱,比如红拂和李靖。可是红拂所以成为难得的例外,就在于,她从一开始,凭持的就不是所谓爱情。


那时候李靖也还是一个刚上路的年轻人,去拜访隋朝权臣杨素,希望获得他的赏识。杨素倒没怎么样,有个手执红拂的侍妾送李靖出来时,跟他要了地址。当晚,女子登门,要跟他走:“妾侍杨司空久,阅天下之人多矣,无如公者。丝萝非独生,愿托乔木,故来奔耳。”李靖忌惮杨素,红拂不屑地说:“彼尸居余气,不足畏也。”


你看,红拂之于李靖,更多的是一个预言家,先众人一步认出了他,对于野心勃勃的男人,她的巨眼,比爱情重要。她是他的知己,他的推手,他的强心针,他漫漫长途上的小伙伴。


他们一起远走高飞,投宿于灵石客栈,清晨红拂站在床前梳头,一个留着大胡子的陌生男子,看得目不转睛。红拂制止住李靖蓄势待发的怒火,梳好头,问大胡子男人姓什么,对方回答姓张,立即被红拂认了哥哥。


▲ 电视剧《红拂女》剧照


她就这么搞定了虬髯客,把他变成了李靖的人脉,后来还给了李靖大笔赞助。可以想象,红拂的主动、机智尤其是在复杂处境里淬炼出来的那种沉着,在李靖征伐的路上,能够帮他更多。他人生里的壮怀激烈都与她有关,她已成他人生的见证,甚至于,是他一部分人生,让他怎能离开她?


对于这些想要改变自身阶层的男人,一起做事的爱情,比起被荷尔蒙催化的爱情,就是更深刻一点。他们不只是以树的形象站在一起,在看不到的地方,他们已然是根须相连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他们绝对不会,轻易错过。


这是更加现实的世界,在那些轻吟浅唱之外。有人嫌它太冷硬,必须加上滤镜,无论是流浪歌手,还是古代诗人,他们只说离别,不言放弃,模糊掉昔日的千疮百孔,只留下两个字,叫“爱过”。


而听歌的人,心知肚明,不去深究,现实已经是这样难看的高清,又何必,将往事看得分明,不如删繁就简,只留一个背影,一个背影就够了,就能,安慰这空洞的余生。


【注】本文原标题:从《小芳》到《成都》,年轻时的爱和放弃

           题图为电影《我的父亲母亲》剧照


【作者简介】 

闫红 | 腾讯·大家专栏作者,作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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